第十二章荣国府提亲(上)(1 / 1)

冯烨找了半天,终于找到冷兵器战斗技能。

格斗精通。

长矛精通。

弓弩精通。

骑术精通。

刀法精通。

冯烨还有心给战士们再加几个技能,可惜这种低级生物智脑的存储量有限。能放下五个精通技能,已经很不错了。

腰刀,长矛得配上,不是铁质的,是妖神联邦的合成骨质的,比金刚石都坚硬百倍。设备都是现成的,有原料就能造,材料来源简单,动物骨骼就成。

全身皮甲,面甲也配上。这皮甲可不简单,妖神联邦的合成皮革,极为坚韧,没有个千八百斤的力量,绝对刺不穿。这份坚韧在妖神联邦当然是不值一提,随便一个高中生也能砍穿。但是在这个封建社会,比钢甲都结实好用,就露两个眼睛。

生化战士先造出来二十个,太多了容易引人怀疑。马也暂时不造,虽然可以用小型生化设备,直接克隆出来。现在弄出来太扎眼了。哪怕他是个郡王,一下冒出来这么多的马匹,也要吃不了兜着走。要是皇帝怀疑他谋反,将他圈禁了就麻烦了。

小德子这边,半天下来,连婢女和仆人全算上,也不过才招了12个人。没想到自家郡王出去转了一圈回来,就带回来了二十名身强体壮的战士。

尽管他心中很是疑惑:“这些人,是殿下从哪里招来的?”不过在宫中待了这么长时间,最基本的守则:不该问的不问。这一条还是知道的。多嘴多舌的太监,早就死绝了。

这些战士排成四队,步伐整齐,又沉默寡言,一看就是精锐。

“就这些人吧,咱们回去,反正咱们在京城也待不了多少时间,就要去辽东了。”冯烨说道。

冯烨这边还没回城,他招了二十名精锐战士的消息,已经传到皇帝的耳中了。不过皇帝并没有在意。他的这些儿子,又有哪个是省油的灯?谁在外面没有一些心腹,区区二十人又算的了什么,两百个也不稀奇。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回到王府,冯烨让小德子安排那些婢女仆人。又安排十名战士自行守卫王府。还有十名战士,作为他的随身侍卫。

冯烨将搬家的事宜都交给小德子,自己带着十名生化战士,优哉游哉的在街上逛了起来。来到这个世界十几年,他还是第一次逛京城。

大梁京城跟妖神联邦当然不能比,不过这古香古色的建筑,倒也别有一番风味。各种小吃也不好吃,老百姓是吃不起香料的,也就放点盐。能有什么吃头?让准备品尝一下美味的冯烨大失所望。

冯烨摸了摸有些饿的肚子,眼看着天近午时:“算了,还是去贾府看看闻名已久的十二金钗吧!顺便去吃顿午饭。听说贾家吃的好,不知道和皇宫比如何?”

他刚刚搬家,还没招到合格的厨师,家里刚刚招的几个侍女,虽然会做饭,但是做出来的东西,也就是寻常百姓的水平,比皇宫里面的御厨水平差远了。自然是有些吃不惯家里的饭。

冯烨带着人直奔贾府,吩咐身后的侍卫去敲门。报上东宁郡王的名字后,很快,一个管家打扮的人,满脸堆笑的迎了出来。“不知郡王来访,可有拜帖?”

一般官员之间拜访,都是递上拜帖,写明拜访谁,什么时间拜访。冯烨不学无术,他哪懂这些乱七八糟的规矩?不懂没关系,莽过去就完了。冯烨微微抬头不悦的说道:“怎么?本王来贾家拜访,难道贾家还敢将本王拒之门外不成?”

那管家连忙赔笑道:“岂敢岂敢,只是不知道郡王准备拜访那位老爷,小的也好去通报一声。”这一下还真吧冯烨给问住了,这该怎么说?

难道要告诉他,“我来见你们家小姐?”那也太无礼了。虽然贾府满门的烂人,冯烨也不怕得罪。但是这不是还要娶人家女儿呢吗?把人都得罪了,还怎么娶?抢亲吗?

转念之间,冯烨忽然想到借口了:“我听说你们家少爷,也是含玉而生,巧了,本王也是,所以想要来见见。”

“还请郡王客厅稍后,小的这就去通报老爷和少爷。”管家赔笑道。

贾家不愧是世代公侯之家,这院子不仅大,而且奢华,亭台水榭精致而美好,每一处都恰到好处,让人流连忘返。

来到客厅,有婢女恭敬的上茶。冯烨在妖神联邦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只要是自然界存在的东西,妖神联邦的生物科技就能大规模的培养出来。各种名茶叶,便宜的如同树叶。嗯,本身也就是树叶。

不大一会儿,就有一老一少两人走了进来。老的那个五十岁上下的年纪,冯烨估计这就应该是贾政了。少的那个十一二岁年纪,微胖,一张大圆脸,很白净。简要来说,就是个大圆脸的小白胖子。面若银盆,你觉得能有多帅?这位应该就是那位神瑛侍者了。

侍者两个字,就已经点出了他的身份,说白了就是个伺候人的。顶多就是伺候人的地方高级点,在仙界伺候仙人的。成仙了,在仙界还要伺候人,这仙当的得多憋屈?一点都没有传说当中,仙的那种逍遥自在。难怪要回到人间来谈情说爱。

“不知东宁郡王驾到,未曾远迎,还望殿下赎罪。”贾政率先拱手失礼道。满京城的官员权贵都知道这位九皇子,大多是抱着不结交,也不得罪的态度。贾政也是一样的。

“贾大人不必客气,今日本王来此,特为提亲而来。”冯烨也没多说废话,直言道。

“郡王殿下,下官家中现在只有一庶女未嫁,且小女年幼,刚刚十一岁。”贾政为难的说道。

冯烨忽然想到,贾家四个女儿,元迎探惜四春。贾政说的应该是探春,而迎春是贾家老大贾赦的庶出女儿。现在探春才11,还是个小萝莉,惜春就更不用说了。而那位名传天下的林黛玉,应该也是个不到12岁的小萝莉。

“太小了,不好下手啊!”冯烨很是为难的想到。

“不过宝钗应该14岁了,按照这个年代的观念,是可以嫁人了。虽然同样不好下手,不过可以先占上。宝钗有主见,有心计,以后家里的繁琐事情都可以交给她,我就可以专心练武了。而且还可以通过宝钗,来探探那位神仙的底细。看看这个世界的神仙,和妖神联邦的妖神,那个更强一些。

不过冯烨觉得多半是自家妖神更强大一些。毕竟这些土著神仙,也没有脱离星球的能力啊。

迎春的年岁应该是够了。而且迎春的性子,最是懦弱怕事,啥事都不敢反抗,而且连一句怨言都没有,逆来顺受。这才是最理想的老婆人选啊。不会给自家男人添任何的烦恼。”冯烨转念想到。

冯烨想到:原著里面贾赦这货欠人家孙绍祖5000两银子,结果不想还了,就把女儿嫁了过去,那5000两算聘礼了。

孙绍祖也不是个好货,他要不回来钱,拿贾赦也没有什么办法,就把这股气,撒在了贾迎春的身上,毒打住柴房,一年就给贾迎春折磨死了。

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冯烨觉得自己还是有同情心的,既然他来到了这里,就不能让这个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