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一个人来到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庄,并且在这个小村庄里的一个农家住下了,而这个农家里的人见我也不是很大,还只是个小孩子,也就很放心收留了我,并且很热情地接待了自己。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他们这里的人不管对谁都十分友善,更加没有古时候的那种重男轻女的思想,这整个小村庄里的人,都没有这种思想……
这个小村庄,因为与世隔绝,所以很多方面都很落后,甚至还沿用着古时的古老方法,不过这里的村民,却没有因此而过的贫穷,反而十分富足,就算不是十分富足,至少也是衣食住行不愁。也因为与世隔绝,所以空气十分的好,没有任何污染,而且这里风景也很不错,绿树环绕,山清水秀的,虽说民风保守,但热情好客、善良、淳朴,少了现代城市中的尔虞我诈、腐败的那些气息,给人一种很干净的感觉,这种感觉不仅仅是空气、环境上的干净,更是心灵上的。如果要养老或者是归隐之类的,这里倒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在这个村庄住了几天,对于这个村庄,多少有些了解,这个村庄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很保守,很淳朴;而我也十分喜欢这里,因为这里给人一种宁静、自由,没有任何束缚的感觉,这种感觉,不仅仅是指外在的,更是心灵上的。
在这个村庄的这些日子里,也听说了许多这里流传着的传说,这些传说,基本都已经流传了上千年了,以至于没有人能正真分辨这些传说的真与假,但传说不可能平白无故的出现并流传下来,而且我也从这些传说中得到了一些很有用的消息。于是,根据这些信息,制定了路线,然后就和所住的农家打了招呼之后,就启程了。
由于是这里靠近山,不管是马车,还是马都不能坐,不能骑,所以只能徒步行走,在经过了小半天地徒步行走之后,终于到了一个森林的路口,由于好奇,也就什么都不想,就走了进去。一边走,一边看着四周的景象。从眼前的一切来看,这是一个保存完好的远古森林。这个远古森林似乎还未被世人所发现,因为四周看起来,尚未被开发过。这里之所以会没有被发现,应该就是和这里各方的落后及人们对一些流传了千百年的传说以及规矩有关,而这里就是流传下来的规矩中的禁区;还有就是对未知的恐惧……
没有走多久,就看到一些被人们认为是神话传说中的动物及植物,或者是已经灭亡的生物及绝种的植物。在我四处看的时候,一只长着九条尾巴,而且非常可爱的狐狸突然出现,并停留在了我的面前。
在看到这只长着九条尾巴的狐狸的时候,在脑海中搜索了一下,确定其就是九尾狐,在确定是九尾狐之后,又在脑海中很快速的搜索着九尾狐的资料:九尾狐,古代东亚传说中的奇兽,通体上下长有火红色的绒毛。在仙界是极稀罕的种族,很少过群居的生活,喜好隐蔽于山谷,一般分散在仙界各层,许多人终其一生,甚至连九尾狐的面也未曾见着。
根据脑海中的信息资料,就发现,面前的这一只,似乎不太对,扫描了它的全身之后,看到它的左前脚之后,就发现它的左前脚有些血渍,似乎还在流着血。试着走近它,而它并没有躲开,也就不再小心翼翼地靠近它,而是很大胆的走到它身边,拿出随身携带的创伤药和绷带,将它受伤的脚包扎好,就这样一直带在身边,然后接着在这个远古森林里逛着。
“九尾,从今天起,你就跟着我吧。”
九尾摇了摇尾巴,就跟在了我的身边。
不知不觉中,天色慢慢的黑了,便搭起帐篷,开始休息,而九尾狐就跟在自己的身边。可就在刚要放松下来的时候,突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就在此时,一只鸟飞了过来,企图攻击我们;面对这种状况,九尾狐立刻戒备起来,开始迎战,九尾狐也并没有因为脚上的伤,而影响到它的实力,几个回合下来,最终还是那只鸟败了下阵来。
就这样收服了那只鸟,当这一切都成定局了之后,观察着眼前的这鸟,根据这只鸟的体型特征,与以前看过的资料,一一对比,最终,确定了这只鸟就是天蒙鸟。据说天蒙鸟通常生存在结匈国的北边,这种鸟是青色的,却长着红色的尾巴,也叫孟鸟。
“没想到,才进这远古森林的第一天,就收服两个传说中的神兽。”对于这个意外收获,我自己十分开心。
天蒙鸟有些不太服气。
出于对这个远古森林的好感,就在远古森林多待了几天,当所带的食物,所剩不多之时,才决定带着收服了的九尾狐和天蒙鸟,离开了这里。不过却没有想到在走到森林的出口时,却遇见了几个人,从森林的其他出口,走了出来。而这几个人,看他们的行装,很明显是刚刚从这个远古森林里出来,而且也都带着刚收服的神兽。心中已经很明了,他们都和自己一样。
“看来是同道中人。我是苍寻宿。”我在粗略地观察了他们之后,最先发话。
“没想到在这里都能遇到有类似地方的人。我柏圣凰。”柏圣凰微微地笑着,让人觉得很温暖。
柏圣凰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俊秀,耐看,整个人让人觉得很阳光,很温暖。
“我勒玄。”同样都是微笑,却和柏圣凰的微笑完全不一样,勒玄的微笑给人一种痞痞的感觉。
勒玄给我的感觉,就是个妖孽型的人;拥有一张令女人都嫉妒的漂亮脸蛋,而且一副痞样,这是我对勒玄的第一印象。
“我是绯霆。”不仅声音可爱,长相也很可爱,天生娃娃脸。
“裴翼麟。”一身贵气,长相美型,只一眼就让人无法忘记,有点像混血儿,同时给人一种冷漠压迫的感觉。
“这里还真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之前怎么都没有碰见,却没想到,在这里相遇了。”这次的相遇,不得不让我感慨,缘分这东西,真的很难说,有的时候就是那么的巧。
回到之前住的小村庄里,又住了几天,休养了一下,便一起离开了,当回到原来居住的城市之后,更是意外的发现,竟然还都是老乡;这一下,我便更加不得不相信缘分这个东西了。
这一次的相遇,使得之后,我们几个成为了生死之交,最好的伙伴。不过对于以后的一些事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