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五人身处内室,觥筹交错间,话题更加丰富起来。
“两位小友,饭菜做的可还合口味?”
对于吃食,纪凯一向是来者不拒。如此丰盛的招待大凯心里已经美的冒泡,嘴里嚼着大块鲜嫩的闷煮鹿条,含糊不清答道:
“霍大哥,不瞒您说,这是我从小到大吃过的最上档次的一顿饭!”
霍长门乐不可支,哈哈笑道:“大凯小友,你这评价可是很高哦!我这里别的不论,好酒好菜肯定是管饱的,不用急,慢慢吃。”
纪凯大概也觉得自己有点过于狼吞虎咽,点点头,节奏稍微放缓了些。
霍长门举杯邀众人一同抿了一口酒,笑问道:“这酒是用银杏山谷出产的黑葡萄所酿,两位小友感觉味道如何?”
纪凯奇道:“霍大哥,咱们喝的葡萄酒是自己酿制的?”
霍长门点头称是,纪凯看了看杯里的酒色,又问道:“黑葡萄,您说是用黑葡萄酿制的,可为啥这酒的不是深色,却是淡红色的呢?”
霍长门笑道:“大凯小友,谁说黑葡萄酿出来的酒就不能是淡红色的呢?酱酒是我们霍家的一大产业,我还算了解,不妨给大伙闲聊几句,也算助助酒兴吧。”
霍长门轻轻放下高脚杯,说道:“这种颜色,可以称为淡红。但说的更标准些,应该叫‘桃红’。”
纪凯默默重复道:“桃红……”
霍长门继续说道:“咱们山谷产的黑葡萄,因为地理、气候原因,成色远比外面的红葡萄、白葡萄要好,特别有利于人的肠胃健康,又能缓解人的精神疲劳。大凯小友,你说这是淡红色,我就按颜色来说好了。按颜色分,葡萄酒可分为白葡萄酒、红葡萄酒,和‘桃红葡萄酒’,也就是咱们现在喝的这种。”
“用白葡萄或者皮红肉白的葡萄发酵制成的,自然就是白葡萄酒。这种葡萄酒我年轻时常喝,酒的颜色微黄或者带绿,很容易出现甜和酸的味道,现在年纪大了,不喜了。”
“红葡萄酒嘛,是用皮红肉白或皮肉皆红的葡萄经葡萄皮和汁混合发酵而成,酒色大都是深宝石红,很是艳丽。桃红葡萄酒,是用带色的红葡萄带皮发酵制成,酒色为淡红、桃红,或者个别也有橘红或玫瑰红,喝起来嘛……”
霍长门说着,又微微品了一小口,笑道:“风味上很有新鲜感和明显的果香,这是我最喜爱它的地方。”
纪隆君和纪凯面面相觑,端起酒杯品了一口,却没发现哪里有什么“明显的果香”。
霍长门哈哈大笑,说道:
“喝酒不能这样喝,两位小友,你得让它在口腔里多留片刻。若是酒中老手,在酒入口之前往往先深深在酒杯里嗅它一下,就已能领会到葡萄酒的幽香。这时再吞入一口酒,让葡萄酒在口腔内停留片刻,舌头上打两个滚,那才真正爽的很,最后全部咽下,一股幽香立即萦绕其中。若是刻意品酒,又得按照新在先陈在后、淡在先浓在后的原则去品,可万万错不得顺序。”
“喔喔,这么复杂……”
纪隆君二人自然只有听的份,一句嘴也插不上。
非但他俩,罗辑和马上飚虽略懂品酒,但懂的知识却肯定没有霍长门多。
“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品酒嘛,自然还要有上佳的酒器。两位小友,你们看我这小高脚酒杯如何?”霍长门微笑着问道。
“很好,很漂亮……”纪隆君只能这么评价,再花哨的词他也不会说了。
“嗯,是很漂亮。这酒本是桃红色,进了这墨玉制成的酒杯里,当真是红绿交映,殷红似血,美不胜收。你们看,这酒杯呈墨绿色,由上等墨玉制成杯盏,苍翠欲滴,即使是在炎炎夏日也让人顿生冰凉之意。传说当把美酒置于杯中,放在月光下,杯中就会闪闪发亮,‘葡萄美酒夜光杯’的美名就是由此而来。”
纪凯听罢把酒杯举起,对着窗外的月光看去,虽然酒在杯中激荡颇为绚丽,却并没有什么所谓的“夜光”。
霍长门又是一阵爽朗大笑,举杯邀众人一饮而尽。
若放在寻常,有人于饭桌上这般侃侃而谈、肆意炫耀,肯定要引起同桌人的极大反感。
但话由霍长门嘴里说出来,非但不令人不适,反而能凭空生出豪迈和洒脱的感觉,就好像吃这顿饭就须得这般畅快的聊才能尽兴。
霍长门心情极好,他借品酒的话题无非是想劝众人多饮几杯,待酒兴上头,气氛更加活络后,他渐渐把话题引到习武之上。
“隆君小友,杏谷偏居奇山南界最南端,向来封闭自处,你可知我们是怎么和白日门发生的关联吗?”霍长门笑问道。
“霍大哥,这个我还真不知道,奇山南界这么大,其实我去过的地方也没多少。霍大哥,莫非是您特意从白日门请了前辈来教授的吗?”纪隆君说道。
“非也,白日门向来门规极严,断然不是说请就能请得动的。而且有资格收徒、授艺的,地位必定都是一堂之主,或者长老以上的人物才可以,寻常弟子即便功夫再高也是没资格收徒的。”
纪隆君想到了茫茫仙长,不由得点点头。
“霍大哥,那您的意思,是曾向一位白日门的大人物学的仙术?”
“不错。这事说来话长,但极富传奇色彩。杏谷和白日门的关联来自于数十年前的一桩悬案,这事很多人都知道,倒也不算什么秘密。不过内中隐秘细节确实很少有人清楚,只有我们这些亲历过得人才知晓。”
霍长门看着酒杯里殷红如血的液体,沉声道:
“两位小友,咱们缘分不浅,而且未来两个月你俩要在鹿鸣寨长期做客,我实有很多期许在你俩身上。既然隆君你将来要进入白日门修行,我不妨把杏谷和白日门的一些牵绊告诉你,或许日后对你有所助益。”
纪隆君和纪凯神情一肃,赶忙放下筷子,认真听霍长门讲话。
事情要从几十年前说起。
那时,霍长门、罗辑等人还都是十岁左右的孩童,银杏山谷的大统领,是霍长门的父亲,霍斌虎。
有一天,银杏山谷外出现一个骑着灰马的老者。
老者头发胡子都是花白的,身子很是单薄消瘦,但穿着打扮却很是得体、庄重。
他似乎有些犹豫,立在山谷那两座巨大山崖的山脚踌躇许久,犹豫着要不要进入山谷。
老者姓丁,身份特殊,他被一群神秘杀手追杀许久,好不容易躲到此处,但又颇为不安。
那些杀手十分凶残,他担心会连累这里许多无辜的百姓。
小城一部分修在两座高山的中间,还有很大一部分城镇自然延伸到了高山背面的山谷里,似乎更为繁华。
城头有一座石匾,上面用古体字写着“银杏村”三个大字。
“明明是一座城,为何要叫‘村’呢?”
丁老头摇摇头,骑着灰马进了城。
他有伤在身,实在逃不动了,迫切需要休息疗伤。
虽担心给这里带来灾祸,却也没得选择,老者进城后先行采购了些疗伤药材,又选一处位置偏僻的客栈入住。
进入房间后,丁老头盘坐在床上,轻轻解开了自己的上衣。
在他干瘦的胸口有一个暗红色的手掌印,掌印清晰无比,但看大小似乎又不像是成年人所留。
“唔……”
丁老头忍不住一丝冷汗流下,似乎牵动了哪里,身子颇为不适。
“可恶,没想到那少年一掌之威如此之大,他到底是什么人,这些人到底属于什么势力,他们为何要对我下手?”
老者想了想,完全没有头绪,只好作罢。
他轻轻闭上眼睛,默默运起仙功给自己疗伤。
临近下午,银杏村的城外来了一批武者。
这些人全都骑着高头大马,黑衣黑裤打扮,顾盼间颇有威势。
当头一人仔细打量了一番眼前的小城,回头问道:
“大猴子,消息准确吗?丁老头确实进了这座城?”那首领模样的人问道。
“三哥,绝对错不了!丁老头被咱们追了这么多天,每次都侥幸逃脱。这里方圆百里内只有这一座城镇,丁老头要疗伤必定要选一个有饭吃、有草药卖、有店住的地方,他要么藏身在这座里,要么就只好在荒郊野外等死!”
三哥看了大猴子一眼,默默点点头。
“没错,丁老头被咱们追了这么多天,一直没机会好好疗伤,只怕现在伤的更重。兄弟们都给我打起十二分精神,大家到各处药铺、客栈打听,一旦查到消息立刻找我回报,不要擅自动手!那老头即便重伤在身也不是易于之辈。”
“是,三哥!”
二十多个武者齐声应答,气势颇大。
三哥挥挥手,众人两两组队,骑马进城消失在人海里。
三哥带着两个矫健的武者最后进城,在城里到处瞎转。
“大猴子,二公子说丁老头中掌之后只要咱们迫的他得不到休息,即便咱们不杀他他也活不了多久。咱们不能拖啊,就得一直撵着他,让他得不到休息和疗伤才行。”
大猴子赶忙道:“不错,三哥,他中了二公子一掌,咱们又撵了他一路,没想到这老头还真能逃,从北境一路逃到南境,到现在还没死也是奇了。”
“毕竟是成名高手,实力不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