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
真刀阵训练中,一个军士被戳伤眼睛,两个被砍破肚子,十数人伤了手脚,好在都是轻伤……
第二天。
一个军士跑步途中,猝然倒地而亡;一个军士举石锁,力竭被石锁砸中,骨断筋折……
还没到十日考核之期,已经有军士陆陆续续因伤淘汰。
训练科目繁多,除了身体和军事科目训练外,还包括许多看似无关的知识,比如学胡语,比如行商训练,要学行商的货物行价,一包茶叶价几何?一斤盐巴价几何?十张羊皮价几何?
这些训练要求与其他科目一样严格。
“五张羊皮一两二钱,一张羊皮多少?”教官问。
军士大多不识字,这些问题无疑是难题。
“教官,不知道一张羊皮多少钱,如何知道五张羊皮是一两二钱?”被问的军士起身挠头。
得到的回答是教官的一顿拳打脚踢。
“是老子问你,不是你小子问老子我!”教官吼道。
哄堂大笑。
“笨蛋。收买羊皮都是五张一起买,一张羊皮不收。”
一个自以为聪明的军士回答道,得到的是教官的一鞭子,并且不得吃晚饭。
需要听懂三百句胡语,每天十句。听不懂、记不住的,不是鞭子、拳头,就是不让吃晚饭。
十日过去,首次考核时间到了,此次考核本该淘汰二十人,然而先前的训练太过残酷,因伤淘汰了十六个之多,因此此次考核只需再淘汰四人即可,这让许多人松了口气。
集训才过了十天,就有这么多的人因伤淘汰,剩下的人不由都感到了寒意,许多信心满满的军士,也变得深沉起来,不爱说话,抓紧每一分钟休息和准备。
考核后,蒋青意外地宣布给大家放假一天。
“韩校尉,您上哪里?”看见韩校尉换衣服正要出门,雷少轩问道。
“去放松一下。”韩校尉头也不抬。
雷少轩顿时明白,韩校尉多半去城里逛青楼。蒋青宣布放假之时,许多军士欢呼雀跃,说得最多的便是去放松一下。
雷少轩脑海里浮现出梅香柔软、温暖的身体,白皙、细腻、粉嫩的皮肤,憔悴的脸,明亮的眼睛,不由心头一热。
“等等我,我也去。”雷少轩喊道。
李桧看见了,嘴里不满地嘟囔着,不知道在自语些什么,雷少轩见状不由心里暗笑。
男人对自己的第一个女人,都有一种莫名的亲近、信任、依恋,世上没有哪一个男人能够忘记自己的第一个女人。
只要有机会,雷少轩都忍不住来找香梅,深深迷恋她那美丽、散发着成熟气息的身体,不过更多的是搂着她的身体,闻着她的香气,喝茶聊天。
躺在梅香身边,雷少轩能彻底放松下来,心灵空静,无忧无虑。
前锋营生活单调,雷少轩也没什么人说话,或者雷少轩不愿和人说话,到了梅香身边,雷少轩才忍不住滔滔不绝述说自己身边发生的点点滴滴。
雷少轩喜欢向梅香诉说自己的喜怒哀乐,喜欢梅香睁着明亮的眼睛,认真倾听的样子。
梅香也很喜欢雷少轩,只有雷少轩把她当作一个平常的人,一个普通女人,让她分享他的生活,将身边的件件小事说给她听。
雷少轩的生活危险、单调、乏味,梅香却听得津津有味。
同是天涯沦落人,两颗心紧紧靠在一起,如同寒冬中两朵微弱的火苗。
趁着梅香泡茶的功夫,雷少轩脱下衣服,梅香顿时看呆了。
雷少轩的身上布满伤痕,浑身青一块、紫一块,到处是训练时兵器砍在身上,留下紫色的淤血肿块,后背还有道道的鞭痕,没长好的血痂断断续续,触目惊心。
抚摸着雷少轩身上的伤口,梅香忍不住掉下眼泪。
“你都干了些什么呀,怎么这么多的伤?”梅香心疼道。
雷少轩毫不在意,嬉笑道:“别担心,只是些外伤、小伤,慢慢就好,每个伤口亲一下便不疼了。”
“呸,没正经”梅香闻言,嗔道,难受的感觉稍缓,不由轻轻地吻在雷少轩的伤口上。
“什么样的训练才有这么多伤?”梅香靠在雷少轩身上,对着伤口呵气,柔声道,“都是些什么伤?”
“别……不要……好痒。”雷少轩躲避着梅香的呵气道,“是特种训练。这个是刀伤,被别人砍的;这个是鞭伤,教官打得;这是摔的,马上掉下来……”
雷少轩躺在床上,抚摸着梅香的后背。
“这次集训可有意思了,不光习武,还学行商的货物行情,还要学听说胡语。”
“难道你们是要假扮行商,进入胡人的地盘行事?”闻言梅香奇怪地问道。
“大概吧,否则学行商胡语干什么?不过据说这次任务的军功极高,选拔一百多人集训,最终只留下一、二十人,所以竞争极其激烈。”
雷少轩从不关心任务是什么,跟着去完成就是了。想多了没用,反正前锋营的任务都是艰巨的,多有生命危险,知道太多徒增烦恼。
“一、二十人,假扮客商进入胡地执行任务,而且进行高强度训练。”梅香沉思了一会,忽然问道:“你还猜不出任务是什么?”
“是什么?”雷少轩看了一眼梅香,心头微凛,隐约有了些猜测。
“军人进入胡地,除了侦察敌情、救人,就只有一样——杀人。”
梅香挣开雷少轩的手臂,支着手臂,看着雷少轩。
“侦察敌情,你们人太多;救人用不着军士,胡人有赎人的习惯,花钱就能救人。因此,你们多半就是去杀人,你们此次任务是刺杀。”
“那有什么关系?刺杀就刺杀。”雷少轩不以为然。
“那是送死。”看到雷少轩不以为意,梅香有些焦急,声音高了起来。
“危险必定有,送死却未必。选如此多人集训,如此残酷地淘汰,可见前锋营对这次任务多么重视,营里必然有严密的计划和周全的准备。如此充分的训练,百里挑一的精英,无论多难的任务,都应该能完成,何况我还未必能选上。”雷少轩道。
“你无论如何不要参加此次的任务。”梅香正色道,“此次任务也许能完成,但参加的人却必死无疑!”
“为何?”雷少轩心里依然有些不以为然。
“动用前锋营精英刺杀的肯定不是一般人,这些人必然住在大城,胡地五百里内没有大城,也就是说,你们至少需要深入胡地五百里的路程,快马也需骑三日以上。”
梅香拉着雷少轩的手,道:“这意味着刺杀完毕后,至少需要躲避胡人三日以上的路程追杀,这怎么可能?草原之上,胡人有鹰飞长空可以监视,有鸽子传讯,号角联络。刺杀完毕你们根本不可能跑掉,参与刺杀之人,必死无疑!”
“此次任务,军功极高是真,却是没命享受的军功。”梅香认真地对雷少轩说道:“你要适时退出这次任务。”
雷少轩吃惊地看着梅香,第一次发现梅香竟然有如此见识,将事情剖析得如此清晰明了,虽未发生,却已如亲见。
以往雷少轩只是将梅香看作普通女子,不幸沦落风尘,颇有些才情,没注意梅香的经历,偶然成了他第一个女人后,心里总有些不舍的依恋,却从来没有认真地观察梅香是什么样的人,没发现梅香能有如此见识。
雷少轩想了想道:“姐姐,我需要军功,需要尽早离开前锋营,但凡有一丝丝希望,对我而言,无法轻言放弃。”
“想离开前锋营回家你可以慢慢等机会,没必要冒必死的危险。”梅香有些急道。
雷少轩摇摇头:“我并非想家,而是需要尽快离开前锋营去办一件事。”
雷少轩道:“北魏连年征战,男丁锐减,服兵役者,无大功,非十年以上根本无法离开。我不能等十年,那件事比我性命重要,我无法放弃此次机会。”
“我会小心!”雷少轩认真说道,心里还是怀着些侥幸。
梅香脸上满是很失望的表情,雷少轩说出这些话,就表示雷少轩的决定无法更改。
“只靠猜测,我们无法详细地推定任务的详细内容,”梅香叹了口气,“既然你必须进入胡地行事,首要的便是考虑如何脱身。要想脱身无非两个方法,一条办法是直接逃跑,此法九死一声,甚至十死无生,乃下下策;另外一条也能猜得到,刺杀后继续假扮行商,隐藏在胡人内,兴许你们在胡地内已经找好了藏身之地。”
梅香忽然摇了摇头,道:“肤色、言语、行为、饮食习惯处处不同,如何能隐藏?往日胡人需要外来商品,对北魏商人居住胡人之地也算欢迎。然而一旦发生刺杀事件,胡居的北魏商人必被牵连,也不知道要死多少人。胡人本性残忍粗暴,宁杀错无放过。只要不是胡人,总能被找出来。隐藏之策,其实与送死也无区别。”
梅香边说着,边看雷少轩的脸色。
雷少轩脸上表情毫无变化,知道他不放在心上,不由心里叹了口气。雷少轩既然说那件事比性命重要,性命之忧自然不放在心上。
“梅香姐,你曾在胡地行商,真的就一点办法没有了么?”雷少轩不甘心地问。
梅香想了想,问道:“如何能让一只狼偷吃羊,而不被牧羊人发现?”
“当然是趁牧羊人不注意,偷偷溜进羊圈。”雷少轩随口道。
“笨!”梅香指着雷少轩的鼻子,道:“一般的狼都会这样做,但是牧羊人都有猎狗,狼总会被发现。”
“每天不偷羊,只接近狗,跟狗谈情说爱,和狗一起偷吃羊!”雷少轩调皮地补充,“就像偷吃梅香姐。”
“果然是狗嘴!”梅香轻声道,“其实要想吃羊,最好的办法是披着一张羊皮,混进羊群变成羊。吃完清理干净,这样牧羊人丢了羊都不会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