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少轩、李桧走在大街上,听到说守军正往西门突围,急忙寻找自己的小队,痛打落水狗是小队最喜欢做的事情,功劳不小,风险不大。不多时,看见石燕和铁蛋身上缠着血迹斑斑的绷带,领着十一小队的人在大街上乱逛。
“跟我们走。”老拐对着雷少轩、李桧招招手,头也不回。
十一小队能跟上来的有十来个人,看见韩校尉,也将其拉入了队伍,小队沿着街道行进,一路之上,众人四处张望,寻找着什么,对追击敌军毫无兴趣。
“这家!”小队来到一处宅院。
看样子这应该是个大户人家,围墙高大,青砖碧瓦,红木大门紧闭,大门两旁立着一对威猛的狮子。
一行人撞开大门,冲了进去。
雷少轩注意到,走在最后的老拐,顺手在门口插上了一面前锋营的军旗,雷少轩明白了,这是石燕他们要抢大户了。
大帅的屠城令,让军士自由抢劫。
雷少轩心有不忍,也很反感这种事,但作为小队一员,他不能脱离队伍,只能默默跟在后面,心里有些忐忑不安,不知道如何面对即将到来的一幕。
李桧似乎也不积极,拖拖沓沓,迤逦在小队后面,和雷少轩走在一起。
一行人冲进院子,一个一个房子搜,看见男人和反抗的,一拥而上,乱刀砍死,妇女被集中到了院子。
院子里很快鲜血淋漓,死尸遍地。
哭声、骂声、尖叫声乱成一片,雷少轩发现地上甚至有小孩的尸体,心顿时揪了起来,心里有些愤怒、不忍,却又无可奈何。
集中到了院子的女人们,簌簌发抖,紧靠在一起,军士们呵呵笑着围拢过来。
抢劫大户是军士们最喜欢的,这意味着女人和财富。
满脸的鲜血,血迹斑斑的衣服,让军士的笑容显得更狰狞。女人们害怕地紧紧靠在一起,惊恐地看着他们,等待着命运对她们的宣判,迎接她们的通常只有一个结局。
军士们呵呵地看着这些战利品。
韩校尉职位最高,军士们都看着他,等他先挑选。
韩校尉四周看了看,看见雷少轩,说道:“今日雷少轩、李桧功劳最大,雷少轩,你和李桧先挑。”
“先挑?”雷少轩懵了。
看着院子中间的妇女们,雷少轩有些发懵,尽管他知道,自己必然会经历这样一个过程,却没想到会让自己先挑。
看着雷少轩愣愣、不知所措的样子,军士们轰然大笑。
“他不会还是个雏吧?让他先挑是不是有些浪费?”
“他都没长毛,能用吗?”
“……”
笑声更浓了。
看着惊恐万状的的妇女,雷少轩不知道如何办。突然,他看见一个年轻的妇女,手里抱着一个小孩,小孩正在熟睡。
这妇女虽然有些害怕,脸上依然显得镇定,紧紧抱着手里的小孩,这情形让雷少轩感觉道此妇人有些不简单。
“就她吧。”雷少轩指着那个年轻的妇女道。
“我要她。”李桧接着指向另外一个年轻的女孩。
这女孩有些慌乱,紧紧地抓着抱小孩的妇女的胳膊。
剩下的军士迅速挑选剩下的妇人,有的因为妇女多而分到两个。
军士拉着妇女往院子两边的房间里走去,有的直接一把抱起挣扎的女人,反抗动作过大的女人则被军士拳打脚踢,哭声一片。
房间里不时响起衣服撕裂的声音,伴随着哭叫声和哀求声。
“你跟我来!”雷少轩有些心烦意乱,对那个妇女说道。
那个妇女没有反抗,抱着孩子,顺从地跟雷少轩来到西边的一个厢房。
房间不大,里面有一张床榻,几张座椅,墙上挂着字画,显然是府里的客房。
正踌躇间,李桧脑子不知道动了哪根筋,带着那个分给他的年轻妇女,竟然也跟了进来,雷少轩心里又好气又好笑,心里放松下来。
妇女在走到床边,将孩子轻轻放到一边,然后开始解开自己的上衣,准备脱衣服,边对雷少轩说:“请别伤害我的孩子!”
这是个美丽的女子。圆脸分明,眉清目秀,红唇小嘴,从解开的衣服口子里,雷少轩看到了雪白、粉嫩的皮肤,不由有些口干舌燥。
“别脱了,我不会碰你的!”雷少轩红着脸,有些羞涩道。
“为什么?你们不都这样吗?”那妇女睁大了眼睛,眼睛里有些恐慌道,“请别伤害我的孩子,你让我做什么,我都答应。”
“闭嘴!”雷少轩心里有些烦躁,脑子里想的是那雪白的皮肤。
跟着进来的年轻女孩,则有些紧张地看着李桧,手足无措,靠近那个妇人。
李桧紧绷着脸,看着雷少轩一眼,然后低下头。
四个人尴尬地站在哪里,不知说什么好。
忽然,放在床上的孩子哼了几声,不一会便哇哇大哭起来。
妇人急忙低头抱起孩子,有些害怕看了雷少轩一眼,看到雷少轩不说话,就撩起了衣襟,露出乳给孩子喂奶。
雷少轩忍不住偷看一眼,顿时不由大吃了一惊,妇女内衣肚兜上,露出一个雷少轩一直没忘掉的图案——一只展翅的鹰,抓着一支熊熊燃烧的火把。
这金色鲜红的火把,曾在无数个夜晚,给雷少轩温暖和力量。
“你怎么会有这个图案?”雷少轩激动道,声音有些抖。
“这是我们圣教的图腾。”妇人说道,有些惊慌。
“你不用害怕,”雷少轩让自己平静下来,“我曾遇见过一个人,她帮过我忙,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乌苏海兰。”妇人有些惊喜。
既然雷少轩这么说,显然对她来说是个天大的惊喜,许多军士事后会杀掉妇女,雷少轩却有可能放过她,不由颤声道:“这是我家丫环,她叫小月,谢谢你,恩人弟弟,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你不必知道我们的名字。”雷少轩道。
“去外边找些带血的破衣服来给她们换上。”顿了一下,雷少轩忽然反应过来,飞快对李桧说道。
“没用。”李桧摇摇头,说道:“屠城令是三天,我们走了,还会有人来,就算我们放过她们,她们也逃不掉。”
海兰和小月闻言,脸色惨白。
雷少轩想了想,道:“咱们送她们出城。”
“立刻走。城池刚刚攻陷,城内局势很乱。咱们前锋营攻下的城池,守城门的应该还是前锋营的人,等局势平静下来就会换防,到时后再出去会很麻烦。”
“马廊有马。”小月闻言,迅速镇静下来,现在可不是客气的时候,急忙道:“走西门最近,我来领路。”
小孩子喝完奶安静下来,李桧和小月牵来四匹马,四个人来到大街上,李桧顺手拿起了插在门口的前锋营那面旗,向西门飞驰而去。
一路上,街道混乱不堪。
哭喊声、求饶、惨叫、呻吟……各种声音,仿佛是地狱里传来;火光、烟雾、断垣残壁……见证了这里经历的灾难。雷少轩顾不上这些,四个人一路飞马狂奔。见惯了生死,这些景象对雷少轩来说,只不过是一幅幅连续、冷漠的黑白图片,这图画不是雷少轩画的,他也没有画的资格,只能看着、不流露一点感情。
碰到拦截的,李桧举起那面前锋营的旗,大喊:“前锋营办事,不得阻拦。”
这倒是省了许多麻烦。碰到不是前锋营的军士企图盘问,雷少轩连停都不停,理直气壮地飞马而过。
穿过小半个城,一行人来到西门附近。
这里静悄悄,四个人的心变得有些紧张,毕竟刚刚拿下城池,城门一定戒备森严。
雷少轩顾不得这些,飞鹰握火把的图案如同一个梦想,成了他生命中无可放弃的温暖回忆,让他有些不顾一切,有些疯狂。
死囚营的人多有些执念,生命对他们来说,有时算不得什么,为了心里一点点的执念,却会他们发疯。
简单地说,死囚营的人都有些疯狂、变态。
慢慢靠近城门,雷少轩心逐渐放了下来。
城门没有戒备森严,只有十多个人把守,应该是一个小队。
远远扫看了一眼,雷少轩舒了口气,守门的军士里竟然有一个认识的人——牛继宗。
看来,屠城令让所有人都发疯了,多数人都去城内收获,只留下少数人守城门。
“站住!”
几个军士走上来,一个高大的军士大喝:“干什么的?”
雷少轩、李桧从马上跳下,海兰、小月刚要下马,雷少轩心念一动,阻止了海兰和小月,低声道:“你们别下马。”
“我们是前锋营三都二十营十一小队的,我跟牛老大也认识。”雷少轩微笑着,打着哈哈。
牛继宗微笑着走先前,对那军士说:“罗队,这两位是我们从死囚营一块出来的,雷少轩和李桧。”
“好久不见了,雷少轩,这是我们什长罗荣。”牛继宗话里透着亲热。
罗荣举着火把,黑着脸,一副不满的样子,守门的差事,让他一直不爽。
“大半夜鬼鬼祟祟出城,干什么去?”罗荣绷着脸道。
“这两位是我在此地行商的老乡眷属。城里太乱,我送她们出城!”雷少轩握住一小块金子,悄悄地塞到罗荣手里。
罗荣顿时眉开眼笑,挥手就要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