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坑……
现在陆远无比的确信这一点。天色已经大亮,他蹲在二十几米高的“信标”顶端,手按在“信标”的柱子上,郁闷的看着周围。
早起的工程人员和考古学家们,已经带动着整个营地都开始喧嚣起来……他的脚下如今人来人往,如果不是护甲上的“光学隐形”,加上他施展的一个小小的“暗示术”,恐怕任何人一抬头都能看见他!
可是你妹的……我忘了读信标的数据要花上很多时间这回事了……
而且这次的信标之中,除了那个直接灌脑的警告信息之外,还有极其重要的科技资料——居然是材料科学方面的!
要知道,黎明号一直以来,都以材料科学方面的领先见长。但是黎明号的科技毕竟根源是莫那人,可以说除了能量物质化的电池和能量无线传输这两项技术(这两项技术的发明者是沐星的老爸、学霸的升级版“学爸”,薛宇宙院士)之外,大部分更尖端的科技都来自莫那人。
所以老陆对于记录在这个“信标”中的普洛仙人材料科技可谓是势在必得!普洛仙科技中的那种翠绿色的、半透明材料,性能完全不亚于制造黎明母舰船壳的纳米材料,相当具有抄袭……咳咳,研究价值!毕竟只有博采了众家之长,才有着超越和战胜莫那人的可能性。
这枚“信标”的存在时间不长——当剧情开始之后。它先后给萨伦和薛姐灌脑,然后发现这两个人都是二百五,全都看不懂“留言”——于是普洛仙信标。被这个时代人的智商气得自爆了!
所以老陆要想把里面的科技内容记录下来,现在是唯一的机会……算了,接着金鸡吧……
“嗨,工程a队的,过来一下!”这时候,一个穿着白色衣服,带着护眼镜的女人站在“信标”的下面喊着。“把这根柱子铲到台子上去,再搭配上那个……那个……还有那一个!”她伸手又点了七八样形状各异的普洛仙物品。“把它们摆在一起,那个圆盘插到柱子顶上,样子一定要摆放得好看一些!参照吗……照着通讯塔的样子摆放……没错!直接挂上通讯塔的牌子好了!
等下电视台会来拍摄!他们会看到——哇哦!普洛仙的通讯技术!太先进了!然后有无数的凯子给我们掏大钱,那样我们就能买最新得地质探测仪……”
“哈哈哈~没错。就这么干!”一名路过的考古学家顺口接道。“反正那帮蠢货什么都不懂!火星上挖出来的东西就够他们研究一百年!唉……科技总有一天会毁灭人类,人文才是真正的财富,他们总有一天会明白这一点。”
“法克!你们才是蠢货!你们全家都是蠢货!”陆远郁闷的在上面狂吐槽,“就你们这样的……连信标和厕所都分辨不出来,居然想把坏的过滤机插在信标上装通讯塔……敢说别人都是蠢货,你们哪儿来的自信啊!?”
“俺的上帝啊!”
信标被摇摇晃晃的铲了起来,陆远正在施展身法,让自己在摇摆的信标上如扶风摆柳——身法相当高妙——上身摇摆,脚下岿然不动。
没想到铲车的驾驶员刚刚把信标铲起来。就大喊大叫着从驾驶室里跳了出来!“上帝!上帝啊!你们猜我发现了什么?!这根柱子,它自己增加了76kg质量!这是个大发现!这是个重大的发现!我们一直以来,都没搞懂普洛仙科技是怎么利用零号元素的。我猜这根柱子一定是基于零素科技!我们发财了!”
……工程队搬砖的居然懂毛零素科技,这个肿么破?!而且区区一台铲车而已,为什么上面还带自动称重功能?!(人家先进)
然后接下来,就是一大帮考古学家围着柱子又哭又笑、蹦蹦跳跳的……老陆,手没办法离开柱子,只能郁闷的挂在柱子的侧面……顶上已经没法站人了。因为有一个看起来八十多的老头。居然手脚麻利的“蹭蹭蹭”爬到了柱子顶上!……您老威武,您老健旺!陆远只能让地方。
好在陆远身为斋天位强者。会飞的,就是总忘记……
他之后悬浮在那儿,只留一只手按在那里,于是铲车的称重读数又恢复了正常。
一帮考古学家折腾了半天,毛都没有找到一根,最后的结论只能是……你看错了!这台机器出故障了!铲车的前端卡住地面了……总之就是这样。一群人悻悻散去,懂科学的工程人员骂骂咧咧的、将信标重新铲到了台子上。至于说摆放成通讯塔……恐怕早就忘记了。
碍事梨……不,是阿什丽。
枪炮士官阿什丽威廉姆斯,被分配到了伊甸星的殖民地驻守部队。
还记得她吗?这个被陆远坑过的同学……在新山西之战中,决定带领殖民地向突锐人投降的那个威廉姆斯将军,就是她的爷爷。当初李华梅在极乐境驻防部队带领d-team时,阿什丽是李华梅的副手。
然而当斯基里安突袭战胜利之后,整个d-team都成了星联英雄,每个人都在被各个舰队抢夺的时候。阿什丽威廉姆斯却因为她的姓氏,被无声无息的发配到了另一个边境队伍中去……然后没过多久,又被踢到了极乐境驻防部队。
在这里,每个人都知道她有个投降过的将军爷爷,却没人知道她是斯基里安突袭战的英雄之一。
她心情很差的走在殖民地的街道上,因为就在刚刚,她恰好听到了几个人在背后对她的议论。“既然她的爷爷曾经在新山西殖民地投降过,那我猜她可能在某天也会这么干……”
这话让她很不开心!问题的关键是——说那句话的人,是她的顶头上司!这意味着阿什丽在伊甸星驻防部队。同样是没机会的……
“该诅咒的!”她骂了一句,忽然感到周围似乎热闹了很多。这让阿什丽犹豫了一下……就是不想见到人,她才离开了军营,想找个僻静的地方散心。
不过她随即便注意到,这是那家酒吧——一家老式的、牛仔风格的酒吧。说实在的,这样的装潢实在是太不吸引人了,加上混乱的环境和缺少各种娱乐电子设备。完完全全的不招人喜欢。
如果不是前天那个叫唐雄的本地人带她来过一次,阿什丽一定不知道这个地方。不过既然来了。进去坐坐好了……抱着这种心情,阿什丽推门走了进去。
然而就在她推门的刹那,她看到了这间过时的酒吧内,居然很热闹的坐满了人!也看到老板约翰手里正端着一把步枪。对准了大门!
被枪口对准的刹那,阿什丽几乎下意识的关门,然后一个翻滚,躲到了门外的墙后!
可随即,就听见“砰!”的一声枪响,一个人重重的撞开了木门,倒飞出了酒吧!那人直接摔在了街上……
“大米的!我是阿什丽!这儿发生了枪战,重复一次!这儿发生了枪战!猎犬小队,我需要支援!”说完之后。她顾不上自己没有穿个人护甲,拔出自己的“凯斯勒”改装手枪,踹开木门便冲了进去!酒吧内还有无数的平民。强烈的使命感,不允许她躲在外面等支援!
“放下枪!”当她冲进来的时候,老板约翰还摆着端枪的姿势。阿什丽不管不顾的将手枪对准了老板的脑袋,大吼着,“我说,放!下!枪!”
酒吧里一片宁静……原本坐着的顾客们。都像雕塑一样的长大了嘴巴,看着阿莎丽威廉姆斯在那儿大喊大叫。
“咣当”。约翰手一抖,将他拿着的那把“战术”突击步枪摔在了桌子上。“嗨,别激动,这是个误会!”约翰老老实实的将双手举过头顶——要知道这时候他可没穿个人护甲!如果阿什丽手一抖,约翰就要去见上帝了……
“误会?!你杀了刚才那家伙!我看到了!”阿什丽不客气的说道,她伸手将“战术”突击步枪抓过来,稍微检查了一下之后,将手枪插回枪袋,手中换成了这把突击步枪。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当她这么干的时候,似乎发现酒吧中所有的人都松了口气。
“来,我们继续喝酒……”她听见有人说道,“今天晚上可真的大开眼界!不过这姑娘很有责任感,她挺不错的……”
“是啊,有点儿鲁莽,但身材和性格都超火辣!”旁边的人附和着。
果然不是错觉!他们认识我!阿什丽大吃一惊!当她转过头来的时候,发现就连刚才举手投降的那个酒保,都忙别的去了……喂!难道你没看到我手里这把大枪吗?!超猛的哦!
“你是新来的驻军士官吧?上次唐老的大儿子带你来过……”约翰笑呵呵的跟她说道,顺便还端了一杯啤酒给她。“这杯酒算我请你的。”
“怎么回事?”阿什丽终于放下了突击步枪,就算她再迟钝,也知道八成是自己搞错了。
“啊,刚才你看到的,是这个小镇子的游戏。枪里面装的是冰弹,你知道的……这儿有家兵工厂,我们都这么玩儿。没有危险……”
“大米的!……不好意思,是我搞错了。”阿什丽松了口气,承认了错误。她将枪丢在了桌面上,顺便通知“猎犬”,行动取消。“刚才那个人……不会有问题吧?”
还不等约翰回答,阿什丽就听见一个熟悉的、非常讨厌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阿什丽,我没听错的话……你刚才在关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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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章节名字超难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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