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八章 不入先天,终是蝼蚁(1 / 1)

我和DJ有个约会 戴小楼 2231 字 2个月前

我下楼的时候,好多人跟在后面准备看热闹,这年月娱乐活动还是太少了,有听说马城矿区的大佬因为跟我抢女人叫了一卡车的人,不过短短一个小时,结果越传越邪乎,到最后,就成了两个男人争风吃醋的烂俗故事了,看着宝宝姐混在人群里面,我忍不住就在猜想,这里面恐怕也有宝宝姐推波助澜,毕竟,木木是她手底下的台柱子,一头母猪如果有两个男人争别人都会觉得这母猪肯定是漂亮的,更何况原本就漂亮的水木清华,有了今晚这一出,日后声名就要大涨,这道理就跟当年一堆公子哥儿争秦淮八艳差不多,说白了也是一种炒作。

我并不反感宝宝姐的行为,借势也是一种本事。

下了楼,那乡镇企业家打扮的胖子果然还在,身边五六个朋友,大约都是帮闲清客之流,没一个真正有眼力价儿的,不然,怎么看不出这胖子是自寻死路呢!

胖子夹着个老板包在腋下,看见我后笑眯眯招手,“长毛,来,过来。”

我伸手阻拦身后几个女人,笑眯眯就走了过去,“胖子,叫爷什么事儿啊!”

胖子笑得畅快,在风中搓了搓手,“我也不难为你,呐!把你的女朋友给我玩玩,今天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他大约觉得自己很有仁义大哥的风范,呐!我也不要你磕头,也不要你三刀六洞,你的女人给我玩玩,这不过份吧?

我上下打量他,想说几句粗口,可是,又觉得说出来对不起自己,比如说,我要是说准备玩玩他老娘什么的,那我岂不是亏大了?就他长得这死样子,女儿肯定也是烂白菜的长相,总之,按照国人的国骂要和对方的直系亲属发生肉体关系,我都亏大了。

“我是挺想玩玩你家直系亲属的,可看看你这副尊荣,我觉得我亏大了,要不,今天这事儿就算了,咱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我笑着看他。

“小子,别太嚣张,别以为这里是省城你就肆无忌惮。”有个帮闲跳出来大喊了一句,我顿时对这个帮闲高看了一眼,这家伙看着是在挑事情,可实际上却是在隐晦地提醒自己的老板,这里是省城,是陈五哥的地盘,看来,还是有聪明人的。

可惜啊!俗话说得好,这良言劝不回该死的鬼。

那胖子气得满脸通红,掏出电话就叫人,马城到省城才多点儿距离?也就是五六十公里路,开车再慢,半个多小时也到了,这死胖子一个小时之前就开始叫人了,这会子肯定不知道猫在什么地方呢!

果不其然,在胖子嘿嘿笑声中,两辆雪佛兰子弹头率先从外面马路上冲了进来,这玩意儿俗称【大佬车】,好多香港黑帮片里面的大佬都曾经坐过这车,因此获得了很多乡镇企业家的厚爱。

子弹头的车门被拉开,从里面跳下来七八个彪轻大汉,这七八个彪轻大汉还没到胖子身边,外面又冲进来两辆大卡车,从卡车上呼呼啦啦就跳下几十个身穿蓝色制服头戴安全帽的青壮汉子,每人手上都拎着一根钢管,眼神不善,一个个就走到了胖子身后。

“卧槽,这特么是马城矿区的护矿队吧!”看热闹的里面也有明白人,说起来,马城矿区的护矿队在省城周围也是颇有名气的,毕竟,统一制服统一调度,这要是放在古代俨然已经算是强悍的部队了,普通的道上帮会跟护矿队根本没法较量,武力值不在一个层面。

这些家伙都是拿工资的,老板一声令下,给我上,打死了算我的,这些家伙毫不犹豫就会冲上去。不像是那些所谓道上的帮派,真正敢打敢拼的骨干分子也就那么几个人,绝大多数其实都是摇旗呐喊的,就像是之前被我干掉的那个光头勇,手底下真正跳出来玩命的,也就那么一个,其余的不过是觉得纹个身跟个老大很屌很有面子,真有的脑子的谁会为了老大去玩命?也就是那种刚走上社会的青少年愣头青会被忽悠住,大部分其实都是打酱油的。

这种帮会的结构,跟护矿队一比,顿时就是渣滓一般,所以别看那些帮会名字起得很屌,什么黑龙帮,什么兄弟会,可有战斗力的几乎没有。

正经是护矿队这种结构,就跟香港的黑道一样,背后有大水喉(大老板),平时有话事人(护矿队长),大家都发工资(搵水),典型的社团结构,这也是几乎所有的开矿的老板背景都不干净的原因,换了你,你相信他是干净的么!

那七八个彪轻大汉当中一个连眉毛都秃得快没有的家伙一脸凶悍,往胖子身边一站就问他,“老板,要弄谁!”虽然是问句式,可目光早就盯着我了,眼神不善得紧,而且看人的目光总是在脖子和几处要害打转,我敢肯定这家伙手上沾过血。

那胖子就哈哈笑,“呐!长毛,别说我不给你机会,把你的女朋友给我几个兄弟爽一爽,今天这事儿就算……”

他话还没说完我就窜了出去。

几乎是一个踮步就到了胖子的跟前,一伸手,就死死锁住了他的手指,一翻之下,嘎嘣一声脆响,死胖子的指骨就被我扳断了……

那秃眉毛的家伙到底手上沾过血,而且肯定也是个练家子,居然反应只比我慢了一拍而已,几乎下意识就从腰里面掏出一把大黑星来,抬手就瞄准了我……

整个世界的频率似乎一下就变慢了,每一秒似乎被分成了二十四格画面,我看着他一下一下频率失真一般把大黑星举了起来,一抬脚,直接踢在了他的手腕上,顿时就把大黑星给踢飞了出去,随即摸出一支2B铅笔,一下就扎在了他的手心上,把他的手掌扎了一个对穿……

迅雷不及掩耳……

这些动作加起来不过发生在短短不到三秒钟之内。

秃眉毛的家伙目瞪口呆握着自己的手,看着手掌上的鲜血顺着铅笔上的2B流了下来,一滴滴滴在地上,似乎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的手。

我捏着那死胖子已经断掉的手指,那死胖子被我捏得跪在地上动也不敢动一下,因为只要他一动,手指就会钻心地疼。

十指连心,不是么!

我冷笑看着那秃眉毛的家伙,你吃过几年夜粥又怎么样?手上有家伙又怎么样?正所谓,任你万变变化,不入先天,终是蝼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