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这拔刀相助的节奏也太快了(1 / 1)

这里是哪、现在是何年、皇帝是谁——这些穿越者最喜欢在第一章见人就提的问题,林平之一个都没有提。不是没有基本的好奇心,而是他认为有更好的获得常识的方式,没必要在别人面前丢人现眼,一路上只是交换姓名,再聊一些类似‘天气真冷’、‘喝酒伤身’的毫无营养的话题。

搭乘顺风车抵达无名小镇后,毫不意外地发现小镇上的客栈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林平之没有像李寻欢那样用高价从别人手中买下房间,反正以他如今的修为,埋在雪堆里过夜也冷不死。

礼尚往来,既然李寻欢送他一程,林平之也请李寻欢和他的车夫到饭店吃一顿饭……虽然这酒鬼一直在慢悠悠地喝酒,不怎么动筷子,反而在动刀子雕刻木头。

(哗啦)饭店那厚厚的棉布帘子忽然被风卷起,两个身上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雪笠、体型身高完全一样的人像是雪片般被风吹了进来,让原本闹哄哄的饭店瞬间安静下来。

“?”林平之眉头一皱,这个等级的轻功对现在的他而言只是雕虫小技,但放在原来的世界,那已经是五岳剑派掌门级的水平了,当下不由对这个世界的武学水平作出很高的评估。

当然,这是他不知道坐在自己对面的酒鬼是什么样的高手,否则评价会远远更高。

“…………”新来的两人摘下雪笠,露出一黑一白两张瘦削而又丑陋的脸,再脱下披风,露出两具如同毒蛇般紧凑瘦削的身躯,缓缓走到前不久还在饭店内大声嚷嚷着刀头舔血的江湖经历,生怕没有人不知道自己是金狮镖局的人的那一桌子前。

一言不发,只是毒蛇般打量着那一桌子的汉子们,找茬的意图显而易见。

没有办法,金狮镖局的带队镖师诸葛雷只能站起来,硬着头皮笑道:“两位高姓大名?恕在下眼拙……”

“你就是诸葛雷?”黑人蛇忽然问道。

诸葛雷只觉得全身寒毛都涑栗起来,“正、正是在下。”

黑人蛇手一抖,掌中忽然多了柄漆黑细长的软剑,迎面又一抖,腰带般的软剑已抖得笔直,剑指诸葛雷,一字字道:“留下你从关外带回来的货,就饶你的狗命。”

(啪!)

金狮镖局的人还没来得及应话,林平之已拍案而起,怒骂道:“光天法日之下,竟然直接在小镇上劫镖,真当没有人能治你们了?!”

两条人蛇扭头一看,差点笑出声,以为碰上了初出江湖的小虾米,阴狠地嘲笑道:“小兔儿爷,难道你师傅没有教过你,行走江湖时闲事莫理吗?”

“没有,我师傅告诉我的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林平之话音刚落,身影便鬼魅般地出现在两条人蛇眼前。

“什——!?”甚至来不及惊骇,两条人蛇完全是下意识地发出攻击,已抽出软剑的黑人蛇发出疾风般的直刺,未抽出软剑的白人蛇则猛然发出一掌。

林平之左手一点软剑剑身,右手一引手腕。

(嗤)漆黑软剑贯穿白人蛇的肩膀。

(啪)铁掌印在黑人蛇的胸膛上。

但这只是林平之【防御】的效果,他【进攻】是跟着下来的那几掌。

“呜哇!”被击飞的两人落地时一口逆血喷出,已然身受严重内伤,同时带有可怕寒意的明玉功真气在经脉之内横冲直撞,连内脏的温度都在下降,让倒地不起的他们忍不住浑身打颤。

“看在你们刚才没有立刻出手伤人,现在先饶你们一命!但去了官府之后能否活命,就看你们二人之前做过什么事情了!”林平之冷哼一声,身形一闪,回到自己的位置坐下。

就算要将两人送去衙门,好歹也等他吃完这顿晚饭吧。

金狮镖局的诸葛雷十分机灵,看见大敌倒下后立刻前来道谢:“多谢大侠出手相助,不知道大侠名讳?”

“不必道谢,我林平之也行过镖,最讨厌的就是劫镖的匪徒。”这毫无疑问是职业病。

“???”真心的,诸葛雷不觉得哪间镖局有这么威猛的镖师,不如说,你丫的武功这么高,去行镖也太屈才了啊!

不过,林平之这么说,诸葛雷也不会追问下去,这位高手明显不知道自己以见不得光的手段得到‘金丝甲’一事,为免横生枝节,还是寡言慎行尽早离开为好。

“原来是林镖头,在下诸葛雷,金狮镖局日后定必涌泉相报……事关此趟镖,请允许在下先行告辞!”诸葛雷一拱手,连忙招呼同行的镖师收拾离开,离开之时很上道地替林平之那一桌也顺手结了账。

“……镖呢~”李寻欢眯眯眼,他的观察力和头脑远胜林平之,还记得客栈院子里停放的金狮镖局的马车是空的,只是盖了一层草席遮雪,那两个人要抢的东西与‘这趟镖’无关。

只不过,比起眼前的人,那都无关紧要了……

李寻欢轻笑道:“好俊的移花接玉,我一直以为移花宫只收女弟子。”

“!”林平之身体一僵,没想到自己所修炼的武功竟然是这个世界的东西。

“唔……莫非有隐情?”牵扯到武林禁地之一的移花宫,李寻欢也不由得多了下嘴。

“……我不是移花宫弟子,”林平之略一沉吟,到底自己要在这个世界如何定位,似乎要先询问一下系统精灵,只能说道,“只是与之有点渊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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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综武世界也同样是所谓的‘平行世界’,布莱斯汀手上众多武林人物的资料档案不仅仅包括‘能力’和‘性格’,还包含着‘过去’和‘另一个世界出现的未来’。

宿主的出生点是由布莱斯汀决定的,碰上李寻欢乘坐的马车是必然事件,李寻欢既然会在路上邀请阿飞上马车,没道理不邀请同样在冰天雪地里步行的宿主,而一旦宿主同意上了马车,就等于和这个麻烦精扯上关系了。

为什么如此设定?

那单纯是因为布莱斯汀认为宿主实力过高,既然不能将宿主的能力压下去,那就将他扔到一个‘足以击杀宿主的善良角色’旁边,衬托一下就不觉得宿主厉害了……最终她选择了肉搏、剑法、轻功、内功全部比不过宿主,但就是有可能起手一飞刀扔死宿主的李寻欢。

不过,

“好吧,移花接玉的效果十分特殊,被高手一眼看出来也是正常的。”碰上李寻欢之后的发展,就不在布莱斯汀的预料中了。

她没想过,宿主所修炼的武学源自移花宫和燕南天这事,会这么快被发现。

“唔……怎么办呢?按照这个时间点,移花宫两位宫主还没有弄死这什么‘江湖第一美男子’,要是宿主过早与她们扯上关系,后面就没有什么江小鱼和花无缺什么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