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一十六 有预谋的篮球赛(1 / 1)

大夏镇夜司 庞飞烟 1742 字 3个月前

楚江大学,体育场篮球馆。

今天的篮球馆可以说是人满为患,毕竟一个学校最受欢迎的男生,大多也都是出自体育系了。

且不管这些体育系的男生们颜值如何,至少他们身体健壮啊。

很多人都练出了腹肌,也不知道是不是就是想要吸引女生的目光?

今天是体育系和研究生系的篮球友谊赛,而大部分的观众都是女生,也都是冲着体育系的男生们而来。

所以体育系的支持者自然更多,至于研究生系的支持者就寥寥无几了。

大四毕业之后,报考了研究生的人虽然并不少,但他们更关注的自然是学业,或者说以后的工作,而不再是校园生活。

“顾顺!”

“顾顺!”

“顾顺!”

“……”

当体育系篮球队的队员们蹦跳着入场的时候,场馆之中顿时响起了一片山呼海啸的声音,气氛极其热烈。

尤其是那个篮球队的队长顾顺,长得高大挺拔,那张脸也长得阳光帅气,自然是众多女生们第一个关注的对象。

“咦?那不是卢冲的舔狗吗?没想到人气还挺高!”

研究生系这边,当秦阳看到体育系的人进场后,还听到那些女生声嘶力竭的欢呼时,脸色不由变得很是古怪。

说起来研究生系这边,雷洋、林启和萧默都是篮球队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才被分到了一个寝室。

其中萧默是研究生系篮球队的主力,雷洋和林启则是替补,至于篮球队的其他人,秦阳就都不认识了。

有着这三个室友,秦阳并没有去跟其他人一样去挤观众席。

而是跟着坐在了最前排的位置,也就是休息区这里,也算是一些特权吧。

“嘿,顾顺可是体育系篮球队的队长,还是楚江大学校队的队长,很多女生都暗恋他呢。”

旁边的雷洋听到秦阳的话,便是接过话头笑了一声,口气之中蕴含着一丝羡慕。

别看那天顾顺跟着卢冲的时候表现有些不堪,但这个时候确实是无数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这一点不得不承认。

“雷子,既然他是篮球队的队长,那体育系这一次突然邀请咱们研究生系打友谊赛,确定没有什么猫腻吗?”

秦阳目光微微闪烁,先是提出一个问题,然后又说道:“我可是看到除了顾顺之外,他们队里还有好几个眼熟的面孔呢。”

秦阳目力惊人,就这么一眼,就发现体育系篮球队里,至少有三四个都是那天跟在卢冲身边的小弟。

原本秦阳并没有太多的想法,反正也没事,就跟着三个室友过来看看热闹。

可现在的他,却是多了一些警觉。

或许是因为作为镇夜司队员的天性,又或者是身为精神念师的直觉。

总之秦阳觉得今天这一场所谓的篮球友谊赛,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

“我说秦阳,你是不是想多了,像这种系与系之间的篮球友谊赛,几乎每周都有一次,再正常不过了。”

雷洋很有些不以为然,听得他说道:“咱们研究生系算是除了体育系之外最强的篮球队了,他们找我们打比赛的次数也是最多的。”

“呵呵,这么说你们还挺强?”

在事情没有发生之前,秦阳也不好多说什么,闻言便是笑了笑,让得另外一边正在热身的队员,都侧过头来看了他一眼。

“我跟林启一般般吧,萧默他们这些主力倒是真挺强的。”

雷洋也没有替自己的兄弟谦虚,这让秦阳都有些意外。

没想到萧默平日里少言寡语,原来还是一个篮球高手啊。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秦阳也玩过篮球,只不过并不是太擅长,最多称得上熟练二字,当作锻炼健身罢了。

然而以秦阳现在的身体素质,如果真上场打一场的话,恐怕单是他一个人就能碾压全场。

但秦阳并不想出风头,今天只要体育系那些人不闹什么幺蛾子,秦阳自然会顺其自然。

可如果你们真的暗中有什么谋划,想要搞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小动作的话,那秦阳是绝对不可能袖手旁观的。

“这么大个研究生系,就你们两个替补?”

秦阳环视一圈,没有发现其他的队员之后,便是忍不住问了一句,当即就看到雷洋和林启脸上露出一抹无奈的笑容。

“我们两个也就是凑数的,一般都没机会上场,看他们五个表演就行了。”

这或许就是雷洋幽怨的由来。

如果是跟其他系的友谊赛,他们或许还有上场的机会,但体育系的话,还是算了吧。

对付体育系那些变态,自然需要上绝对主力了。

相比之下,雷洋和林启就要差上不少了,几乎没有上场的机会。

就算他们能上场,恐怕也是被虐的份。

与其输得太惨,倒不如就在场下装装样子就好。

“咦?秦阳你看,商大校花也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雷洋突然眼睛一亮,指向了左边看台的前排,也将秦阳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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