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萌傻了。
人呢?怎么还消失了?
就算是光速紫砂,那也得留下尸体吧?
她琢磨片刻,忽然惊醒。
难道说刚刚那个出去的就是余歌?!
我去,这又不是名侦探柯南的现场,她怎么还能瞬间换装的!?
不是她反应慢,而是刚才那个女人的打扮,实在是让她和余歌联系不起来。
她连忙跑出厕所,此时停车场早已没了余歌的身影。
丸辣,跟丢辣!
望着那一排排豪车,安萌一时间有些茫然,但她很快就有了头绪。
大雄一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就会找他的机器猫,而她也有自己的叮当猫。
······
“什么,余歌要自杀?”
陆临和在酒店门口等候多时,然而安萌出来第一句话却让他当场愕然。
“是啊,我刚才亲耳听到的,她说可以放心告别这个世界了,你快联系一下酒店的人,让他们帮忙找找看。”
陆临和掏出手机,发了几条消息,之后关上屏幕,问道:“所以你刚才是想救她?”
“是啊,虽说她人比较渣,但是还不至于死啊。”
陆临和面色一沉,陷入了沉默。
半晌,他缓缓开口:“其实……她并不渣。”
“哈?什么意思?”
“你刚才应该听到陈逸星问我是不是和余歌在一起了吧?”
少女黛眉一挑。
她当然听到了,这也是为什么她会去找余歌的原因。
既然陆临和主动提起,那便是再好不过。
当然,她不能应的太快,这样会显得她很在意似的。
她眼神看向别处,假装漫不经心道:“听……听到了啊,怎么了?”
“我当时是承认了,但实际上,我跟余歌从没有在一起过。”
“哈?那为什么你要承认?”
“因为十年前,余歌曾经找过我。”
陆临和讲起了从前的故事。
那是在十年前的同学聚会。
因为大家并不知道他陆氏少爷的身份,所以那时的他,只是坐在角落里,无人搭理的“老包”。
当然,陆临和并不排斥这种感觉。
碍于光环,他从小到大,去的地方皆是充满了阿谀奉承,在这里,虽说同学们对他冷漠了些,但只有在这,他才能感受到青春最真实的颜色。
他起身去上了厕所,出门时,却被一人堵住。
那人正是余歌。
“怎么?”
余歌瞧着他,“有件事要拜托你一下。”
“你说,只要我能帮上。”
“做我男朋友。”
“?”陆临和打量了她一下,“谁把你的雪碧换成青啤了?”
“什么意思?”
“没喝多你怎么能连人都认错了。”
“没认错,就是你。”余歌一脸淡定,“但不是真的做,我想让你假扮我男朋友。”
“你不是有男朋友吗?”
余歌掏出一份材料,递给了他。
那是一沓病历,上面的病症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这是前几天检查出来的。”
陆临和眉头一皱,“你不会是想让我假扮你男朋友,然后和陈逸星提分手吧?”
“不愧是咱班分数最高的人,一下就猜到了。”
陆临和侧眸看向聚会,此时陈逸星正在酒桌上高谈阔论,谈论着他的恋爱经验。
此时的他精神抖擞,意气风发,全然不知他的未来,已经被厕所门口的他们所影响。
“你不问问陈逸星的意见吗,他可是很喜欢你。”
“不需要,因为不用问,我也很清楚他的答案。”
余歌垂下眸子,“但正因为我了解那个笨蛋,我才要远离他,我已经问过医生了,我这个病是很难治的,就算要治好,也要花上不菲的价钱,我家条件一般,他家更是困难,就连上学学费都是凑来的。如果他要管我,只会拖垮两个家庭。”
“但如果我实话实说,那个傻瓜就算跟家里闹翻,也一定会站在我这边,但这并不是我想看到的,所以说,我这些天回去想了很久,就只想到了这个办法。”
“你真的想好了?”当时的陆临和也不知该如何回应,他沉默许久,也只憋出这么一句。
“不想好能怎么办呢?说实话,我家人一开始是瞒着我的,后面是我将病例偷了出来,才知道真相,一开始那几天,我感觉天都要塌了,整个人都绝望了,还不敢让家里人发现我知道了,只能天天窝在被窝里哭。”
余歌强笑道:“但是眼泪是会流干的,当我哭不出来后,我突然发现,就算我再怎么哭再怎么闹,我的命运仍然是改变不了的,病魔不会因为我流了几滴眼泪就好心的放过我,但既然我还没有死,那就代表着还有我能做的事情。”
“而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和他分手,免得连累了他,他前途是一片光明的,没必要为了我这个病秧子搭上自己。”
“当然,假装秀恩爱这种事情就免了,我会单独跟他说清楚的,只不过万一他问起你的话,你记得承认就好,你是咱班最刚正不阿的人,如果你说是,那他一定会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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