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官吏体系(中)(1 / 1)

大理寺:

大理寺卿(正三品),大理寺左、右少卿(正四品),大理寺左、右寺丞(正五品),寺正(正六品),寺副(从六品),评事(正七品),司务(从九品),大理寺监察使(无品阶,隶属于监察司)

大理寺卿:掌平决狱讼。

左、右少卿:大理寺卿副职、分管左、右二寺。

左、右寺丞:分管大理寺内各项事务,分管中央各部门有关地方各州的司法案件的复审。每位寺丞复审完毕的案件,要会同其他五位寺丞一同署名(画押)才具有法律效力。

寺正:大理寺内直接审理案件的官员,掌管审理具体案件或出使到地方复审案件。

司务:掌管本寺文件卷宗出纳。

太常寺:

太常寺卿(正三品)、太常寺少卿(正四品)、寺丞(正六品)、典簿(正七品)、博士(正七品)、协律郎(正八品)、奉祀(从七品)、祀丞(从八品)、赞礼郎(正八品)、吏目(从九品)、司乐(从九品)、太常寺监察使(无品阶,隶属于监察司)

下设八署:郊社署、太庙署、诸陵署、太乐署、鼓吹署、太医署、太卜署、廪犠署。

下设四院:天府院、御衣院、乐悬院、神厨院。

太常寺掌礼乐教化、陵庙群祀之事,常与礼部共理事务。

太仆寺:

太仆寺卿(从三品)、太仆寺少卿(正四品)、寺丞(正六品)、主簿(从七品)、监正(正九品)、监副(从九品)、太仆寺监察使(无品阶、隶属于监察司)

太仆寺掌车马牲畜、出行仪仗之事。

下设:

乘黄署:主管供车路及驯驭之法。

典厩署:主管饲马牛、给养杂畜。

典牧署:主管诸牧杂畜给纳及酥酪脯腊之事;群牧所送羊犊,以供廪牺、尚食。

车府署:主管王公以下车路及驯驭之法。

诸牧监:分设上牧监,中牧监,下牧监。

东宫九牧监:主管牧养马牛,以供皇太子之用。

监察司:

直接听命于大周王室,独立存在于朝堂机构之外,内可监察百官,外可平乱攘敌。

下设南、北两院,九处三卫。

南、北两院:分管大周王朝南北两境事务,机构组成密不外露。

九处:内察朝廷百官,外理四方要务,各司其职,体系完备。

三卫:监察司专设卫军,分为黑、青、赤三色,纪律严明,战力高深不可测。

监察司内,无品无阶。

天、地、玄、黄四字号令,可为身份辨别之物。

通政司:

通政使(正三品),左、右通政(正四品),左、右参议(正五品),经历(正七品),知事(正八品),通政司监察使(无品阶,隶属于监察司)

掌管出纳帝命,通达下情,勘合关防公文,奏报四方臣民实封建言、陈情申诉及军情、灾异之事,广开天下言路。

通政使:掌管受理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

左、右通政:受理内外章疏和臣民密封中诉之件。

左、右参议:辅佐通政使,受理四方章奏。

经历:掌收发文移及用印。

知事:掌收发上下文移。

翰林院:

翰林学士(正一品)、侍读学士(从五品)、侍讲学士(从五品)、侍读(正六品)、侍讲(正六品)、史官修撰(从六品)、编修(正七品)、检讨(从七品)、五经博士(正八品)、典籍(从八品)、侍书(正九品)、待诏(从九品)、翰林监察使(无品阶,隶属于监察司)

职责:

一、充经筵日讲:每年秋天举行经筵典礼。

二、掌进士“朝考”之事:每科于“殿试传胪”后,礼部以新进士名册送翰林院,由掌院学士奏请“御试”。

三、论撰文史。

四、稽查史书、录书。

五、稽查官学功课。

六、稽查理藩院档案。

七、入值侍班。

八、科举监考。

翰林院下设:典簿厅、待诏厅。

典簿厅:掌管奏章、文移及吏员、差役的管理事务,并保管图书。

待诏厅:掌管缮写、校勘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