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我真不是僵尸(1 / 1)

港岛王炸 银色纪念币 3158 字 3个月前

这个时空的港岛面积人口虽然多了许多,但和内地比起来,终究是个‘小地方’,

这就导致在港岛做生意,有时候,品牌的力量,不如口碑的力量,很多世界大牌服装,卖得未必比一个百年老字号裁缝店好,因此保存下许多老字号。

比如,肥波和林家俊现在所在的这家叫做‘远程’的车行,便是从四大探长时代就存在的老字号。

当年警队的警员、沙展升职后,第一件事一定是换车,第二件才轮到换女人。

换女人自然是去大富豪,

换车,来远诚。

几十年下来,远诚车行越做越大,不仅卖车,还有改车、修车业务,所谓车行,看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大型的汽车销售广场一般。

刚进大门,就听见有人喊:“阿俊,这么巧,来买车?”

循声看去,一个装配工从一辆正在喷漆的旧车后出现,长相英武,一脸正气,略微秃顶。

“巧啊豪哥。”

林家俊迎上去,递过一支烟,正要掏火,对方却已经从工装服口袋中拿出打火机,反而帮林家俊点上了烟。

“波哥,介绍一下,这位是豪哥,阿杰的亲大佬。豪哥,这位是梁建波高级督察。”

“波哥你好。”豪哥摘下油乎乎的手套,把手在裤子上用力蹭了蹭,然后冲肥波伸出手。

肥波的目光在对方身上停留了有三四秒钟,才急忙伸出手和他握了握,然后惊讶的问:“你是宋子豪,豪哥?”

豪哥呵呵一笑:“都是过去的事啦。我这个当大佬的,还不如阿杰懂事,对了,上次他升职,我还没有专门谢过阿俊你。正巧,小马没多久便要出狱,到时候我做东请大家一起聚一聚。”

“小马?枪神小马哥?”肥波用胳膊轻轻捅了捅林家俊:“你不会也认识吧?”

“当初和阿杰一起巡街,陪他去监狱探望过小马哥几次,对了,小马哥还教给我许多打手枪的心得技巧呢。所以我现在手枪打得这么好,又快又准!至于小马哥呢,就更厉害,可以左手打,右手打,还能双手打!”林家俊说。

肥波:“…”

“年轻人的思路真的是…”豪哥也是摇头笑了起来,然后问:“是不是买车啊,我带你们看一看?”

“豪哥,我来提车。”林家俊拿出提车单。

宋子豪以前混江湖,是一个时代的大佬,文武双全,可以和老外做交易不带翻译的那种,看了眼提车单,便看懂其中内容,带着他两去找到了经理,来到后面车库,将两台崭新的汽车交到他们手中。

一辆黑色奔驰大GLS,一辆银灰宝马轿跑。

“波哥,你先选吧,两辆我都得。”林家俊晃着钥匙说。

“按理说我这么胖,选越野宽敞一些,可是这车这么高,驾驶室又大,我个子矮,每次上车都要跳上跳下,像个肉球一样好滑稽的。不如我揸GT?”肥波问。

林家俊无所谓,其实他还比较偏向越野车,内部空间大,比较方便。

“那我先去接儿子放学,带他去威风一下!”肥波美滋滋的说。

“嗯。”林家俊也拿起钥匙跳上车,想了想,问:“波哥,我最近是不是有咩事忘了做?”

“咩啊?”肥波也想了想:“没有吧,今天只是来提车的。”

“总觉得好像答应过别人什么,忘记了。”林家俊挠挠头。

“你整日说请靓女饮茶的嘛。”肥波对于林家俊敷衍靓女的措辞早就习以为常了。

“哦哦哦,可能是的,不管了。我去兰桂坊找个靓女给后排加加热。”林家俊发动汽车。

嗡嗡,发动机声响起,两辆车扬长而去,出门朝不同方向驶去。

兰桂坊在港岛名声很大,但其实只是位于中环的一条呈L型的上坡小径,若是走路,几分钟便可以走完。

不过由于这里距离中央警署很近,周边又都是高档写字楼,治安环境都比较良好,又有大量的鬼佬和白领,因此酒吧生意火爆,寸土寸金。

明明已经到了快上客的时间,红精灵酒吧里却只有大猫小猫两三只,显得冷冷清清。

林家俊刚进门,便看见酒保况天佑手中捧着一杯殷红如血的鸡尾酒,独自坐在吧台后自斟自饮,

比较搞怪的是,面前居然放着一盘花生米。

况天佑一边喝酒,一边捻起一颗花生米放在嘴里咀嚼,悠然自得,硬生生把鸡尾酒喝出了二锅头的感觉。

“我靠,被我抓住了吧,你还说你不是僵尸?”

林家俊一个箭步窜到吧台前,直接拿起况天佑面前的那杯红色鸡尾酒,凑到鼻子下面嗅了嗅。

番茄汁,还带着一股淡淡的芹味。

“血腥玛丽来着!”

酒保况天佑看到林家俊,也是一脸的无奈,从身后吧台找出半瓶存下的威士忌开开,边朝杯子里夹冰块,边说:“从认识你第一天,你便认定我是僵尸,我真的不知我哪里像僵尸?若不是知道你是警察,我真的早就打电话去精神病院让他们来抓你了。”

林家俊也很无语,

无论名字还是长相,明明就是我和僵尸有个约会的男主角嘛。

可是认识这些年,好多次试探,最后事实都证明,他就是个普通酒保;

有好几次,林家俊自己都觉得,试探的方式有些过分了,若不是况天佑脾气好,普通人恐怕都会翻脸。

“先说好,喝酒打屁我欢迎,若是再用刀割我,我真的要报警的!”况天佑把加了冰的半杯威士忌推到林家俊面前,然后飞快的缩回手,和林家俊保持了安全距离。

看起来,是有过血的教训。

林家俊还没等拿起酒杯,身后便传来一阵淡淡的茉莉花香味,

一个穿着职业装短发女郎在吧台和他并排坐下,对况天佑打了个响指。

“蓝色玛格丽特,谢谢。”

酒吧没有几个客人,空座位一大堆,女郎却选择在林家俊身边坐下,摆明是来搭讪,况天佑早就见怪不怪了,耸耸肩,一副‘我不打扰你们聊天’的表情,自觉闪开,去吧台另外一端调酒。

他刚走,不等林家俊说话,短发女郎便林家俊浅浅一笑,然后主动伸出了手:“林警官,你好。”

林家俊却没有主动和她握手,望着有几分面熟的脸庞,问:“你是?”

短发女郎停在半空的手收回,再次伸出的时候,修长白皙的双指之间,还夹着一张名片。

CarmanLee,李睛彤,港岛每日新闻报副主编。

“卡门?”林家俊笑了笑:“倒是很少有女孩子起这个英文名,我想起来了,每日新闻报好像不久前,有一篇报道是关于我的。”

上次和何乐明冲突,刊登‘警队内部黑幕’的,便是每日新闻报。

李睛彤俏皮的眨了眨眼睛:“林警官你大概没有留意,当时我就在现场。说起来,我当记者也有几年了,从见习做到副主编,不过还是第一次看见,有警察在公众场合,暴打上司的。多谢。”

最后两个字是对送酒来的况天佑说的。

李睛彤接过酒,微微的晃动手中闪烁着幽幽淡蓝光泽的玛格丽特,涂抹着大地色眼影的双眸轻轻泛起涟漪:“从那以后,我一直对林警官你的新闻很感兴趣,今日这么巧正好遇到,不知道能不能深入交流一番?”

“当然可以。”林家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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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一下:李睛彤这个人本来是江湖大风暴里的李若彤原型,不过她在后续情节里相对跳脱豪放一点,和普遍印象中小龙女王语嫣的形象不太一样,所以就不完全照搬了,算是长得几分相似。

至于另外一个李老师,后面有其他安排。

陈浩南在这本书里毛都没有,只爱兄弟…